消防咨詢:025-83309119  |   服務電話:025-83319119

有關注冊消防工程師分類考試報名等分析

日期:2014-04-08 分類:公司公告


有關注冊消防工程師分類考試報名等分析

"注冊消防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相應級别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并依法注冊後,從事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監測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對通過考試取得相應級别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且符合《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中工程師、助理工程師技術職務任職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擇優聘任相應級别專業技術職務。其中,取得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可聘任工程師職務;取得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可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 

    1、分類

    注冊消防工程師分為高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英文分别譯為:

    Level1CertifiedFireEngineer

    Level2CertifiedFireEngineer

    2、考試

    根據《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

    第七條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第八條公安部組織成立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負責拟定一級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組織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命題工作,研究建立并管理考試試題庫,提出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标準建議。

    第九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專家審定一級和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試題,會同公安部确定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标準,并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十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按照全國統一的考試大綱和相關規定組織實施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并研究确定本地區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的合格标準。

    第十一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别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

    3、考試報名條件:

    第十二條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曆,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見附件1,下同)大學專科學曆,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曆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曆,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内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内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曆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曆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曆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曆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曆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第十三條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專業中專學曆,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中專學曆,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曆,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學曆,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三)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曆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曆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四)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曆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第十四條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有效。

    第十五條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共同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所在行政區域内有效。

    第十六條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一級、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2号)處理。

    4、考試科目:


考試名稱 考試科目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5、考試題型: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題型:《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技術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單項選擇題”要求從備選項中選擇一個最符合題意的選項作為答案。“多項選擇題”的每題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選項,錯選不得分;漏選,所選的每個選題得0.5分。“簡答題”依據問題中的設問進行簡要回答。在全部選擇題中,有50個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15個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5個簡答題,每題4分。《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試題型包括客觀題(占分值的30%)和主觀題(占分值的70%),客觀題分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主觀題為綜合案例分析題。三個科目試卷總分均為100分。

    二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題型:《消防技術綜合能力》科目的考試題型為客觀題。“單項選擇題”要求從備選項中選擇一個最符合題意的選項作為答案。“多項選擇題”的每題備選項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符合題意的選項,錯選不得分;漏選,所選的每個選題得0.5分。“簡答題”依據問題中的設問進行簡要回答。在全部選擇題中,有50個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15個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5個簡答題,每題4分。《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考試題型包括客觀題(占分值的30%)和主觀題(占分值的70%),客觀題分為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主觀題為綜合案例分析題。三個科目試卷總分均為100分。

    6、成績管理:

    成績連續3年滾動有效。   

 來源:慧聰消防網作者:王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