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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防火規範正式實施 多規和高規合二為一

日期:2014-04-08 分類:行業動态


新防火規範正式實施 多規和高規合二為一

新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下稱“新《規範》”)終于在5月1日正式實施了。

    困擾建築界多年的高規(即高層建築防火規範,适用于建築高度在24米以上建築,以自救為出發點)、多規(或稱建規,該建築設計防火規範針對建築高度在24米以下的多層建築,以撲救為原則)不統一問題也就此終結。

    “與此前的修正性微調不同,這次的新《規範》是徹底把多規和高規合二為一,并加以完善。”博地設計機構總設計師曹一勇說,新《規範》更加注重社會的人、财、物的安全。

    除了解決高規、多規間的矛盾問題,新《規範》的執行也能更好地匹配城市建設的發展。

    近年來,随着各地城市的大發展,高度在200米以上的超高層及動辄幾十萬平方米的綜合體建築越來越多。“當初在編制《規範》時候并未預料到這些情況,多是針對小規模的建築進行規定。”在北京市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三設計院設計總監彭嶽看來,新《規範》的問世正當其時。

    具體來說,與舊《規範》相比,新《規範》更加嚴格、更加人性化、更加标準。

    更嚴格的特點從對疏散尺度要求中清晰可見。

    彭嶽舉例道:防火分區的功能在于防止火勢平面蔓延。新《規範》對商場的防火分區面積(高層防火分區要求4000平方米,多層為10000平方米)未做調整,但是其對疏散距離進行了細化要求。除了在室内最遠點到逃生門不能大于30米的要求之外,增加了如果商場該層出口并非直接通達室外或樓梯間,那麼該出口需要設置一個距離室外或樓梯間不能遠于10米的安全通道的規定。

    人性化的體現是特别新增消防救援内容。例如高層建築需要配置相關施救系統,包括救援場地,救援窗口等。

    對救援場地的要求,舊《規範》隻提及高層建築須有1/4周長或者一個長邊落地(即旁邊有空地用于消防車的救援),并未涉及救援場地的具體設計要求。“這存在救援場地規劃空間不足,甚至在空地上設有高大景觀,使得救援無法全面展開的隐患。”彭嶽稱,新《規範》中的救援場地要求非常細緻。

    比如50米以上的高層建築,其救援場地要連續設置,場地的長度和寬度均不應小于15米;場地應與消防車道連通,場地靠建築外牆一側的邊緣距離建築外牆不宜小于5米;且不應大于10米,場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場地地面承載也要達到消防車的要求。對景觀和場地設計有了很大的限制。

    “公建項目的外牆還需在每層的适當位置設可供消防救援人員進入的窗口。”彭嶽說。窗口的淨高度和寬度均不應小于1米,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米,間距不宜大于20米,且每個防火分區不應少于2個,設置位應與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相對應。窗口的玻璃易于破碎,并應設置可在室外易于識别的明顯标志。這些新加的明确要求,将對立面設計産生不小的影響。

    “人性化還體現在标準設計得更為合理、科學。”彭嶽續稱。時下,不少大型綜合體建築的機房占用面積往往大于1000平方米。“依照舊《規範》,就需要設置兩個防火分區,要在機房房間内多設一道防火牆和防火門,穿牆管線也要進行防火設置,如防火閥、防火封堵,無形中增加很多浪費。”新《規範》則把地下機房設備用房的防火分區面積從最大1000平方米改為2000平方米。

    而舊《規範》要求公共建築地上防火分區最大面積是2000平方米,現改為3000平方米。由此,新建寫字樓等建築就可以把單層面積增大1000平方米。

    除中庭外,當防火分隔部位的寬度不大于30米時,防火卷簾的寬度不應大于10米;當防火分隔部位的寬度大于30米時,防火卷簾的寬度不應大于該部位寬度的1/3,且不應大于20米。“新《規範》在對防火卷簾進行嚴格限制的同時,防火分區的數量則比以前減少了約1/3,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消防設施成本,減少了可能由于防火卷簾等設施的故障帶來的安全隐患。”彭嶽指出。

    “更标準”如住宅建築的消防設計原是按照層數來分類,新《規範》則以“米”來計量,27米以上為高層建築,這與公建的衡量單位相一緻。

    RET睿意德商業服務部高級總監楊魯星也表示:新《規範》比舊《規範》的條文更為細緻和具體,規定更為全面,總體上要求相對更加嚴格一些,特别是對于剪刀式疏散樓梯、避難走道、特殊業态(兒童遊樂、影院等)的獨立安全出口、以及防火卷簾寬度等原先規範中的模糊問題做出了明确規定,增大了消防疏散出口的設置難度。

    “這些變化對商業建築的有效使用面積會造成一定的影響。但同時,在疏散人數、疏散寬度的計算方法上更為合理,總體的疏散人數計算更為寬松一些。”在楊魯星看來,設計創作上永遠都有發揮空間,《規範》更加嚴格和明确,也使不确定性和安全隐患進一步減少。

    但需注意,由于購物中心等建築的消防設計一般較為複雜,在具體工程中還要以當地消防局的意見為準。

    新《規範》的理解程度各異,其審批尺度可能存在與新《規範》要求不一緻的問題。”曹一勇認為,如果說新《規範》是硬件的話,恰恰在上述軟件方面(新《規範》的執行力)亟待提高。

    他建議,包括開發商、設計機構、消防主管部門等在内的全員,應該加大對《規範》的技術培訓力度,以實現标準的統一化執行。

    此外,新、舊《規範》以2015年5月1日這一時間點進行分界。而建築消防設計從方案圖紙報審階段到施工圖強制審核階段都會涉及,這個周期往往少則三五個月,多則半年以上。

    “截止到今年春節前,業内對于新《規範》的解讀多是根據網上下載的報批稿,而非正式執行稿。”有業内人士指出,這使得部分已依據舊《規範》審批通過方案設計的建築項目,在施工圖強審時則需要遵照新《規範》,但在施工圖設計階段,又沒有正式發布的新《規範》可供參考。

    就新、舊《規範》的無縫對接問題,曹一勇認為,在新《規範》正式執行前,可以提前半年以上時間進行大規模的推廣,或是設置一個新、舊《規範》同時執行的重疊緩沖期。

    除了建築消防報審需要遵循新《規範》,酒店、商業、住宅的精裝交房也需報批消防。“成功通過舊《規範》的建築,若精裝的消防報批時間在今年5月1日以後,則要遵循新《規範》了。”彭嶽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