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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安委會:有企業存在消防安全培訓不落實等問題

日期:2014-04-08 分類:行業動态


國務院安委會:有企業存在消防安全培訓不落實等問題

據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近日發布《關于近期開展勞動密集型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的通報》。通報稱,有企業存在對專項治理工作要求不清楚,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員工消防安全培訓不落實、應急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通報指出,各地精心部署,細化工作分工。黑龍江、江蘇、浙江、湖南等省主要領導同志專門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各地區普遍成立了政府分管領導同志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市、縣兩級政府普遍以簽訂責任書等形式,逐級明确職責任務,加強組織協調,細化工作分工,推動責任落實。

 

遼甯、浙江、廣西等省()細化重點任務,明确由11個省級部門負責本行業、本系統的治理工作。吉林省政府成立了由10個市政府的分管領導同志和13個省級行業管理部門相關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逐個行業明确職責任務。

 

通報還表示,内蒙古、河北、遼甯、吉林、安徽、江西、湖南、廣東、四川、西藏、甯夏等省()政府将專項治理工作成效納入安全生産考核、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加大分值權重,層層傳遞壓力。湖南省政府領導約談長沙市及芙蓉區政府主要負責人。

 

針對存在的主要問題,通報指出,有的地方工作進展遲緩,部分市()、縣()未印發工作方案和召開動員部署會,有的地方政府沒有抽調有關部門人員分片包幹,沒有按照方案要求開展集中培訓。一些鄉鎮(街道)對專項治理直接責任主體認識不到位,排查工作被動應付,流于形式。

 

部門工作未形成合力。有的地方相關監管部門職責劃分不明晰,未明确行業主管部門的職責。不少鄉鎮(街道)沒有組織公安派出所、綜治辦、安監站、工商所等基層力量開展排查治理。

 

企業自查自糾工作不紮實。有的企業對專項治理工作要求不清楚,沒有及時發現和整改火災隐患,存在建築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員工消防安全培訓不落實、應急管理不到位等問題。